鄭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洛陽分公司
來源: | 作者:henanjiaheng | 發布時間: 2023-06-02 | 3 次瀏覽 | 分享到:

用人單位名稱

鄭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洛陽分公司

項目名稱

鄭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洛陽分公司年產30萬片高品級、大尺寸功能金剛石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用人單位地點

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白沙鎮產業集聚區

項目簡介

鄭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洛陽分公司(以下簡稱建設單位”)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白沙鎮產業集聚區,年產高品級、大尺寸功能金剛石30萬片。

項目負責人

周小飛

項目組

成員

周小飛、張慧、劉濤、劉仲基、武超偉、王聰

現場調查人員

周小飛、劉仲基

調查時間

2023.4.19

用人單位陪同人

宋軍營

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周小飛、張慧、劉濤、劉仲基、

采樣/檢測時間

2023.4.26~28

用人單位陪同人

宋軍營

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工作場所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噪聲、粉塵、毒物。

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化學有害物質濃度超過職業接觸限值;作業工種接觸粉塵濃度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作業工種接觸噪聲的強度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評價結論與

建議

主要結論:設備布局、個人防護用品、建筑衛生學、職業衛生培訓、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輔助用室、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規和標準的有關規定;總體布局、職業病危害告知、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基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規和標準的有關規定。

建議: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和《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書面告知勞動者,對異常人員進行復查。

2)應當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的規定,完善工作場所告知。在生產車間設置“激光有害”、“戴防護眼鏡”等警示標識。

3)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20〕第5號)的規定,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加強工作場所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管理,杜絕作業人員未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的情況。

5)建設單位應安排專職/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對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如:激光輻射、微波輻射等)進行日常監測。

6)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要求規范建立職業衛生檔案。

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已評審

檢測采樣照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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