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驛城區華豫混凝土有限公司年產60萬m3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來源: | 作者:henanjiaheng | 發布時間: 2023-06-02 | 1 次瀏覽 | 分享到:

用人單位名稱

駐馬店市驛城區華豫混凝土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

駐馬店市驛城區華豫混凝土有限公司年產60m3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用人單位地點

駐馬店市產業聚集區古城鄉李灣村

項目簡介

駐馬店市驛城區華豫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專業從事商品混凝土生產的企業,企業投資7500萬元在駐馬店市產業聚集區古城鄉李灣村建設年產60m3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

 

項目負責人

王永杰

項目組成員

王永杰、武超偉、曹世潔

現場調查人員

王永杰、曹世潔

調查時間

2022.12.2

用人單位陪同人

李經理

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王永杰、武超偉、曹世潔

采樣/檢測時間

2022.12.6-8

用人單位陪同人

李經理

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工作場所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噪聲、粉塵等。

檢測結果:作業工人接觸的總粉塵濃度和呼吸性粉塵濃度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用人單位作業工人接觸噪聲的40h等效聲級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評價結論與建議

主要評價結論:

用人單位生產過程和工作環境中產生或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噪聲、粉塵等。通過對用人單位工作場所進行的職業衛生學調查、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與分析:

作業工人接觸的總粉塵濃度和呼吸性粉塵濃度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用人單位作業工人接觸噪聲的40h等效聲級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主要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和《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等相關標準的要求的檢查項目和接害種類對所有在崗期間的接害作業工人進行全面的職業健康檢查,新進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體檢和對離職員工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檢查項目和檢查人員應符合規范要求;對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異常人員及時進行復查、職業病診斷治療、調等妥善處置,并進一步完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在允許的條件下,建設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建設單位現有職業衛生檔案不完善,應根據《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檔案。

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修改后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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