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評價結論: 用人單位生產過程和工作環境中產生或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工頻電場、噪聲等。通過對用人單位工作場所進行的職業衛生學調查、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與分析: 用人單位作業工人接觸噪聲的8h等效聲級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作業工人接觸工頻電場強度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主要建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和《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繼續做好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對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書面告知勞動者。 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20〕第5號)的規定,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培訓和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內容。本次檢測工作結束后,將檢測結果告知至生產區公告欄。 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