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評價結論: 用人單位生產過程和工作環境中產生或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粉塵、噪聲等。通過對用人單位工作場所進行的職業衛生學調查、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與分析: 用人單位除原糧車間卸麥工、巡檢工接觸的總粉塵濃度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外,其他車間作業工人接觸的總粉塵濃度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原糧車間卸麥工、巡檢工接觸的呼吸性粉塵濃度均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除制粉車間巡檢工外其余作業工人接觸的噪聲強度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主要建議: 建議用人單位對超標崗位進行治理,采用隔聲吸聲材料對車間高噪聲磨機、去石機等設備進行隔聲密閉,在各作業區之間設置隔聲屏,防止噪聲疊加效應,并在工作場所設置隔聲休息室; 建議用人單位加強工作場所作業工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積極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增強作業工人自我防范意識; 建議用人單位可以選擇使用濕抹布擦拭等方式清理設備積塵,避免二次揚塵。 建議用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和《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等相關標準的要求的檢查項目和接害種類對在崗期間的接害員工進行體檢,新進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體檢和對離職員工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檢查項目和檢查人員應符合規范要求;對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異常人員及時進行復查、職業病診斷治療、調離等妥善處置,并進一步完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和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建議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要求,歸類整理職業衛生檔案的相關內容。 用人單位應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20〕第5號)的相關要求在醒目位置設置職業衛生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